办证指南
办理楼宇按揭合同公证
2008-01-21 2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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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供证件:

(一)双方填写公证申请表(银行可填一张总的年限申请表);

二)银行方应交的材料(可一次性提高所需的材料按年限给公证处备案);

1.已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签名式样原件一份;

4. 授权办理的,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一份;

5.提供身份证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各一份;

6.按揭合同若干份(五份)。

(三)借款方应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产买卖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3.异地委托办理的,提供其公证的委托书一份;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借款方为未成年的,应提交监护人与未成年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保证方(发展商)应交材料(可一次性按年限给公证处备案):

1.已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商品房预期售(现售)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签名式样原件一分:

4.授权委托的提供委托书原件一份。

相关信息:
办理楼宇按揭合同公证 (2007-10-17 16:03:07)
珠海市公证处 (2007-10-17 1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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